【欧浪网】我会被财税局强制要求转做发票账么?

2019-03-08

[西欧网转自欧浪网]

读者问:您好,我开了一家饰品店,一直做的包帐MODULO,但是在2018年开给客人的发票超过了15万欧,听说2019年我需要强制转成做发票账ESTIMACION DIRECTA?我们平时采购发票不多,如果不做包税,按卖货发票去报税那会比包税交的多了,所以想确认一下是否一定要转做发票账了呢?

通力律师事务所您好,关于这方面的要求,很多包税客户都不一定会注意到,因为类似食品店、百元店、饰品店客户,基本不怎么开发票,平时报税也只是提供房租发票和电费单就可以。当然了,财税局在包帐用户销售和采购额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,当年销售额或采购额超过包税额度,那下一年是会被要求强制转成做发票。


对于限额,有人会说是15万欧吧?有人会说是25万欧吧?财税规定,包税申报的进账和出账发票都不得超过15万欧。但是前两年都是按照25万欧在进行核算,是因为每年到年底时,财税局会根据当年的经济状况,发布公告来说明是否扩容限额,而前两年年底的时候财税局都扩容了限额,包括2018年。在今年年初,财税局公布了包税额度扩容的消息,扩增为不超过25万欧元。所以您如果在2018年没有超过这个限额,那么在2019年,还是可以继续做包帐。但是这并不是说,自此以后,额度就都是按照25万欧来核算了。2019年我们仍然提醒包税客户们注意尽量不超过15万欧的限额,免得万一财税局没有扩容包税额度,那下一年就需要改做发票账了。

今年开始直至公布2019年扩容消息前,建议包税客户们最好注意以下两点:

  1. 避免销售额发票超过15万欧元,或者当对方是企业时,销售额不超过7.5万欧元。
  2. 采购发票(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服务费)不超过15万欧元。

通力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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